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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经济委员会(颍上县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能、机构设置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颍上县县直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颍发[2006]7号),设置县经济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同时挂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牌子。县经济委员会是负责全县经济运行、工业生产综合管理、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宏观调控部门。县政府授权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协调工业协会、轻工协会、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邮政局、电信局、供电公司、安监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公路局、中小企业局、职教办等单位工作。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职能
1、原县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经济运行调节,工业结构调整,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和指导企业的改革、改制等职能。
2、原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县财政局分别承担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职能。
3、原县工业局、轻工总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
4、原县职工教育办公室的各项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原县经贸委承担的全县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职业和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县经济委员会(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测、分析全县国有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拟定工业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并负责检查落实;组织拟定机械电子、化工、轻工、纺织、电力和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县盐业行政管理;墙体材料创新和建筑材料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承担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工作。
(三)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研究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政策和办法,代表县政府向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同时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依照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察、任免、考评和奖励,提出国有企业主要领导成员的配备意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监管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维护国家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七)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指导企业的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措施,参与指导企业的直接融资工作;指导企业管理、扭亏增盈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指导,指导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
(八)研究和规划全县工业行业投资布局,贯彻落实项目投资指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业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负责全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管和督查。
(九)贯彻落实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技术创新;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研究;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十)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
(十一)组织重要物质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涉及交通、邮电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联合运输,做好全县铁路、公路、水路、集装箱、管道运输的衔接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船舶行业的管理工作。
(十二)研究拟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生产和市场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培育和监管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市场,协调解决能源生产和市场供需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委管企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研究拟定经济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经济委员会(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会议、文秘、机要、档案、保密、财务等工作;负责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和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制订科室职责范围和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委内重要文件、报告;负责委机关资产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经济信息的搜集、发布和委内信息化管理等工作;负责有关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县直工业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人员;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后备队伍建设,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明确分工的技术职称工作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评审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财产监管办公室
组织工业经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协调;对经济法规、行业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负责债权转股权、国债资金支持重点技术改造和政策性兼并破产以及其他重大经济政策的监督、检查、督办落实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研究提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措施;提出需由县政府派出监事会的国有企业名单,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内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定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绩效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制定、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的内部审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的工作。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方案,拟定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政策、办法、指导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监管制度,调控薪酬水平。
(三)企业改革与管理股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方案;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研究提出发展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提出股份制改造的有关意见;对多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进行指导,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和国有企业扭亏脱困工作;指导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指导实施企业标准划分认证工作;推动企业管理创新,总结推广企业管理经验;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质量改进、质量认证、产品创牌创优等工作;规定企业各项基础性管理,指导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转换和联系企业家协会、企业家管理协会工作。
(四)经济运行股(县扭亏增盈办公室、县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
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工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组织、协调治乱减负和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指导全县工业总量控制、淘汰落后、关闭“五小”工作;负责全县盐业行政管理、推进盐业行政执法、开展盐业准运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审核上报和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工业企业的安全事故调查。
(五)技术进步与装备股
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日、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等的实施;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建设及产学研联合;指导和协调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研制工作;提出城区工业企业“退市进园”的工作计划,并负责指导协调;指导电子信息技术在企业的推广应用;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城市工业综合发展方案、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和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投资方向,建立完善技术改造项目库;组织实施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有关问题,对财政债券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业行业招投标及招商引资工作。
(六)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办公室(县煤炭、电力工业办公室)
贯彻落实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环保、新能源政策、法规;指导和推动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贯彻执行电力工业(含水电)、石油、天然气的行业规章和规范,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电力资源配置和农电管理工作;拟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实施行业技术政策;贯彻电力安全法规和政策;参与电力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建设规划以及农电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的供电营业区划分和营业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及国家电力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许可证管理工作;研究拟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的行业规划,培育和监管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市场,负责制定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供应和调配方案;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承担煤炭工业管理职能,协调煤炭生产等重大问题。
县职工教育办公室
研究全县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企业管理人员的工商管理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组织实施全县企业家人才培训计划,负责建立全县企业家人才库,围绕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重点,组织指导短期适应性培训,推动企业适应性自主培训机制。负责全县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干部素质状况调查和人才开发预测分析。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开展国际合作培训;负责全县经委系统公务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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