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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委分工委的主要职责
县经委分工委是系统内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机构,全面履行领导系统内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各项职责,接受县直机关工委的领导,完成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布置的任务。
㈠组织建设方面:
1 、对系统内基层党组织的配备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调查摸底,对基层党组织的成立、撤消和换届进行审核、把关;负责推荐、选拔系统内各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
2、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系统内发展党员工作,负责系统内党员后备干部的推荐、教育、培养工作。
3、领导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指导群团组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县委、县政府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活动;
㈡思想建设方面:
1、坚持不懈地抓好对机关干部、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对机关干部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反腐倡廉、社会主义道德、民主与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2、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在抓好廉政教育的基础上,坚持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禁令、规定,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3、采取多种方式,动员和组织、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我县的各项建设事业多做贡献。
㈢作风建设方面:
1、组织、引导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讲政治、讲正气,在我县“三个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2、教育、引导和监督党员自觉地用“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规范自己的言行,主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3、负责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机关事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工作。
㈣行政工作方面:
负责系统内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综治、武装、工会等工作;承担县委下达的各项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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